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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1. 公司是否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訂定並揭露公司治理實務守則?

      本公司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於民國100年5月12日訂立「公司治理實務守則」,於111年2月17日董事會決議通過修訂,並公告於本公司網站網頁以及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誠美材料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連結)

      http://www.udancecn.com/corporate6/13255053.pdf

      2. 公司股權結構及股東權益

      (一)公司是否訂定內部作業程序處理股東建議、疑義、糾紛及訴訟事宜,並依程序實施?
      本公司設有「吹哨者舉報及保護作業程序」以供處理股東權益相關疑義糾紛等事宜。 此外本公司設有股務單位負責股東服務事宜;以及法務單位處理涉及糾紛及訴訟事宜,均依相關作業程序辦理。

      (二)公司是否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是, 本公司定期掌握實際控制公司之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之最終控制者名單。

      (三)公司是否建立、執行與關係企業間之風險控管及防火牆機制?
      本公司設有「集團企業、特定公司與關係人交易作業程序」規範本公司與集團企業、特定公司、關係企業及關係人之財務、業務往來作業有所規範,以維護本公司權益,保障投資股東。

      (四)公司是否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本公司訂有「誠美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禁止公司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來獲取不法利益。

      本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對現任內部人及員工辦理內線交易相關法令教育宣導及訓練,對新任內部人則於上任後3個月內安排教育宣導,並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30日及季度財務報告公告前15日之封閉期間通知提醒董事、內部人不得交易其股票,避免誤觸該規範。

      相關課程簡報皆置於公司內部網頁提供相關同仁隨時參考,確實推動防範內線交易相關宣導及教育訓練,專責單位定期追蹤檢視查核新任內部人及所有員工接受測驗結果,積極落實防範內線交易、誠信正直與道德價值觀念,強化公司治理及風險管控,並建立誠信之企業文化,以建全企業經營。

      本公司111 年度對現任董事、經理人及員工共計583人次,進行教育宣導。

       

       

      3. 董事會之組成及職責

      (一)董事會是否就成員組成擬訂多元化方針及落實執行?

      依據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 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二、 專業知識與技能: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 技)、 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本公司所訂定之董事會多元化方針依產業經驗及專業領域,共八項指標:企業管理、技術研發、國際化、市場行銷、會計金融、法律、公司監理、環??萍?。本公司八席董事之產業經驗及專業領域涵蓋此八項指標,其中達五項指標者達12.5%,達四項指標者達37.5%, %達三項指標者達37.5%,達二項指標者達12.5%。員工身分之董事占比為12.5%,獨立董事占比為37.5%,1位董事年齡在40-50歲,4位在50-60歲,1位在60-70歲, 2位在70-80歲。

      本公司多元化政策之具體管理目標及達成情形:

      管理目標 達成情形
      獨立董事席次超過2位 達成
      經理人董事低於三分之一 達成
      女性董事席次至少一席(擬規劃增加女性董事) 未達成
      產業經驗及專業領域,請參閱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情形網頁(連結) 達成

      (二)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是否自願設置其他各類功能性委員會?
      本公司除依法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及審計委員會外,於111年12月30日董事會通過設置永續發展委員會。前述三項委員會之召集人係由獨立董事擔任。

      (三)公司是否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及其評估方式,每年並定期進行績效評估,且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並運用於個別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於110年1月29日通過訂定「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連結) 。每年至少執行一次內部績效 評估,並將績效評估之結果提報董事會,作為董事薪資報酬及提名續任之參考。 本公司董事會整體績效評估範圍涵蓋以下五大面向,評估項目共45項: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提升董事會決策品質。 三、董事會組成與結構。 四、董事之選任及持續進修。 五、內部控制。

      本公司董事成員自我績效評估範圍涵蓋以下六大面向,評估項目共23項: 一、公司目標與任務之掌握。 二、董事職責認知。 三、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四、內部關係經營與溝通。 五、董事之專業及持續進修。 六、內部控制。

      本公司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範圍涵蓋以下五大面向,評估項目共26項: 一、對公司營運之參與程度。 二、功能性委員會職責認知。 三、提升功能性委員會決策品質。 四、功能性委員會組成及成員選任。 五、內部控制。

      上述績效評估,於111年第一季結束之前,由董事會成員、功能性委員會成員及股務室負責執行及彙整,評估採用內部問卷方式。 上開董事績效評估結果將提供給董事,做為訂定其薪資報酬之參考依據;並亦做為提名董事或遴選薪酬委員之參考。

      110年度董事會績效整體評估結果為優,能妥善履行其職能。其平均分數為 4.8分(滿分5分)。

      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結果為優,能妥善履行其職能。其平均分數為4.8分(滿分5分)。

      110年度之董事成員並無提出其他建議事項。前開評估結果業經提送本公司111年3月16日董事會報告在案。

      (四)公司是否定期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一次評估簽證會計師之專業性及獨立性,再將評估結果提報董事會,最近一次評估經112年1月16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一、評估事項無以下之情事:

      1.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間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2.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3.簽證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間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4.簽證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兩年內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5.簽證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6.簽證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7.簽證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8.簽證會計師是否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二、是否依據審計品質指標(AQIs)評估簽證會計師獨立性及適任性:是

      評估結果:簽證會計師符合本公司之獨立性評估標準。

      4. 上市上櫃公司是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之公司治理人員,並指定公司治理主管,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 包括但不限於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等) ?

      依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3條之一規定,本公司已指定「股務室」為負責公司治理相關事務之單位並配置適任及適當人數為公司治理人員;依據公司治理主管設置規定,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委任法令遵循暨法務室馬紹恒先生擔任公司治理主管,以保障股東權益並強化董事會職能,其已具備從事公開發行公司法務、股務及公司治理相關事務單位之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主要職責包括公司登記事務、依法辦理董事會、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及股東會會議相關事宜;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資料;以及協助董事遵循法令等;提供投資人關係事務等,以全面有效地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公司治理執行情形已提送本公司111年3月16日董事會報告洽悉在案,並將於每年定期提送董事會報告。

      5. 公司是否建立與利害關係人(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員工、客戶及供應商等) 溝通管道,及於公司網站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並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

      本公司已建立與利害關係人溝通管道,並善盡妥適回應利害關係人所關切之重要企業社會責任議題;本公司網站(www.udancecn.com)已設置利害關係人專區,載明聯絡人:發言人:盛海天、代理發言人:黃培明 電話(06-5889988)、電子郵件信箱(cmmt_ir@cmmt.com.tw)等通訊方式建立聯絡與溝通管道。聯絡方式詳聯絡窗口。

      6. 公司是否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運作情形:是
      本公司委任專業股務代辦機構辦理股東會事務:
      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7. 資訊公開

      (一)公司是否架設網站,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本公司網站(www.udancecn.com)已揭露財務業務及公司治理資訊。

      (二)公司是否採行其他資訊揭露之方式( 如架設英文網站、指定專人負責公司資訊之蒐集及揭露、落實發言人制度、法人說明會過程放置公司網站等) ?
      本公司設有英文官網,揭露相關訊息。本公司設有發言人、及股務等相關部門負責依規定揭露相關訊息。

      (三)公司是否於會計年度終了後兩個月內公告並申報年度財務報告,及於規定期限前提早公告並申報第一、二、三季財務報告與各月份營運情形?
      公司於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如時公告財務報告及準時公告各營運情形。

      8. 公司內部規則是否訂定並於公司網站揭露禁止公司董事或員工等內部人利用市場上無法取得的資訊來獲利?

      依據誠美材料公司治理守則第10條 「為維護股東權益,落實股東平等對待,本公司應訂定內部規範,禁止公司內部人利用市場上未公開資訊買賣有價證券。 前項規範宜包括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交易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p>

      並訂定「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明定本公司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執行業務,並簽署保密協定。不得洩露所知悉之重大資訊予他人,並不得探詢或蒐集與職務無關之重大資訊。

      「誠美材料公司治理實務守則」(連結)

         http://www.udancecn.com/corporate6/13255053.pdf

      「誠美材料內部重大資訊處裡作業程序」(連結)        

       http://www.udancecn.com/corporate6/998168945.pdf

       

       

      9. 智慧財產管理計畫

      智財管理政策

      本公司不僅從事光學膜的生產製造,更專注於光學膜的研發創新,為客戶提供所需的光學膜解決方案。為強化本公司於光學膜產業的競爭力,本公司制定如下所示與營運目標相符的智慧財產管理政策:

      1.提升全體人員的智慧財產權意識;

      2.持續完善公司的智慧財產權管理制度;及

      3.深化跨部門的智慧財產權協作機制。

      智財管理目標

      1.制訂與公司營運目標連結的智財管理計畫 ;

      2.向董事會報告智財管理計畫與執行情形;及

      3.於公司網站公告智財管理計畫與執行情形。

      智財成果

      1. 2021年共提出7件專利申請案, 3件專利申請中,迄今已獲準17件專利。

      2. 迄今共取得21件商標權。

      執行情形

      本公司固定每年將智慧財產相關事項提報至董事會報告,最近一次提報日期為 111 年12月 30 日。